科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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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月报送与鄞州区校地服务工作材料的通知

来源: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一审:二审:三审: 创建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22-05-18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与鄞州区校地合作工作,现就每月报送各单位(部门)与鄞州区校地服务工作材料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推进学校与鄞州区校地合作工作,总结、提炼形成一批优秀案例,打响“城院在鄞州”品牌,不断推动学校与鄞州区校地服务工作更上台阶。

二、目标

(一)总结上月已完成的工作,提出当月工作计划。

(二)提炼服务鄞州区乡镇(街道)的优秀经验与做法。

三、写作要求

(一)文体要规范:用记述文体或说明文体,不抒情、不议论、不评价,避免写成新闻报道等文体。

(二)文风要规范:文字力求严谨、简炼、朴实,少作议论,以事实和数据说话,戒除大话、空话、套话、含糊语句,避免使用生僻专业用语或词汇。

(三)格式要规范:对撰写过程中的时间、名称、人名格式等作出统一要求。

1.时间具体到“日”,标准格式为“202211日”;

2.文字、表格涉及学校内设组织机构名称和有关术语,参照《关于规范学校组织机构简称和有关术语的通知》要求:

http://172.18.0.4/nbxxw/bmtz1/dbxb/201709/t20170920_60722.htm

3.各类项目等请使用规范全称。

(四)内容要规范:应真实、完整、客观,具备时间、地点、事件、人物、原因、结果等六要素。

(五)排版要点:详见附件。特别提醒:实施成效部分采取文字表述+图片的方式,配上3张左右,能反映工作成果的清晰照片。

四、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于每月第一周报送,将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至地方服务合作处联系人。联系人:候苏红,联系电话:687231

  

附件:排版要点(供参考)

  

组织部、地方服务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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