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2026年3月10日)规定的程序,经报名、资格初审与笔试,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工作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现就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请考生通过《关于公布公开招聘辅导员笔试成绩的通知》(https://www.nbcc.cn/2026/0427/c44a136713/page.htm)查看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辅导员1:王密、苏杭、杜文、应晓朵、沈琳琪、张莎莎、陈芙蓉、陈欣怡、金佳萍、赵怡楠、胡佳妍、姜之怡;
辅导员2:王奇、王腾、叶信奉、白福由、严赵杰、李伟杰、张乃彪、张群耀、陆开林、陈炳焕、陈喜、章宗旭、程宇、童嘉伟、潘俊池。
请上述入围面试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格复审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间、地点
岗位 | 时间 | 地点 |
辅导员1 | 2026年5月25日09:00-11:00 | 鄞州校区 6号楼1楼101室 |
辅导员2 |
(二)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纸质有照片的《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视同应届生和历届生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外,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提供学校学籍证明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中文可自己翻译但需手写签名);
(4)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外,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中文可自己翻译但需手写签名);
4.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按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由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出具时间须为三个月内,并在内容中写明入党时间,入党时间精确到年月日);
(2)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党支部(团支部)副书记、校院二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部长及以上任职经历证明(所在学习单位出具);
(3)获奖证书、技能证书、荣誉证书等(除岗位要求必须具有的证书外,请选取最有代表性的证书不超过3项)。
二、面试安排
面试要求、时间和地点待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另行告知。
三、其他事项
(一)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考生,不能通过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
四、联系方式
如考生有相关疑问,请电话咨询。
电话:0574-88122236(王老师)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9号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