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5-22浏览次数:1

 

各位老师:

    接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创业学院通知,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和省教育发展中心《开展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树立就业创业典型,在高校中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遴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 

    2.大学生创业人物: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6年到2020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报送要求 

    1.文稿格式: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文档),每篇事迹文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 

    2.审核推选:请各学院在本学院基层就业大学生、大学生创业人物或军营大学生战士中推荐典型事例至少1例,招就业中心/创业学院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材料择优上报省教育发展中心。

    3.报送时间2020年6月8日16:00前。

    4.其他事项: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择优选登在校就创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入选浙江省就业创业典型人物,省中心将颁发纪念证书及其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将刊登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

    详见学校内网。

   

财会金融学院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