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2023年到期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第二批)验收的通知》要求,经项目负责人申请(申报验收或延期共计2项),教务处审核,教学委员会评审,拟同意验收1项,同意延期1项,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负责人 | 所在单位 | 评审结果 |
1 | 基于协同创新中心的高职人才培养 | 重点项目 | 付涛 | 景观生态学院 | 同意结题 |
2 | “互联网+”背景下交互式云教材建设与应用研究—以《建筑装饰工程制图与识图》课程为例 | 一般项目 | 吴佳南 | 景观生态学院 | 同意延期 |
以上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11月26日下午4:00,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签署真实姓名的书面意见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