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学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菲发布时间:2023-11-2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师教学效果评估工作的安排,期中学评教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发动和指导工作

学生评教工作依然以网上评教形式进行为主,学评教方式与上学期相同,即学生评教首先要求学生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进行排序,然后再分别给每位教师具体评分,且分值与排序保持一致,但允许同分。在学生评教工作开始前,各学院应召开班主任会议和全体学生会议或学生代表会议,做好学评教的指导工作,并宣传课程教学效果评估对提高教学质量和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积极意义,要求学生做到客观、公平、认真地对待评估工作,并强调评估的纪律教育。

二、做好网上评教的数据准备工作

1.请各学院()教务人员认真检查学校内网上的《教务管理系统》的“教学任务”—“院系填报”中是否包含了各专业方向教学计划的所有应开课程和维护了评教课程类型并于期末前提交审核,如有遗漏请及时补充完整。

2.毕业班学生不参与本次期中评教,如有课程由多位教师分别指导还需进行准确拆分,并将需要拆分的课程汇总表打印盖章、由学院()评估小组组长签字后务必于1124前报教务处备案(汇总表见附件1);

3.校对因特殊原因或至第10周前尚未正式开课的课程请申请不参加学评教,但必须保证上此类课程的教师本学年内有其它课程的学评教成绩,经各学院()评估领导小组讨论后于1124日前报教务处(汇总表见附件2)。

三、评估方法

1.本学期期中线上教学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的学生测评工作,一般采用网上评教的方式,从1128开始进行,要求学生在1130之前完成。有关测评办法详见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说明。因特殊原因无法采用网上评教的课程可采用其他方式评教,其评教的课程和评教方法于1124前报教务处备案(汇总表见附件3)。

2.对于当学期某门课程的评教学生数未满50%的课程,教务处将于学期结束前将该课程反馈给学院(),由学院()再次组织进行评教。

教务处

202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