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转专业的相关规定,本学期部分学生转专业工作将于5月5日启动,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条件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上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二、转专业的原则
转专业应遵循以下原则:
1.选择转专业只能在学制和生源性质相同的专业之间进行;艺术专业学生只能在艺术大类专业内互转。
2.学生转专业首先要通过专业测试或面试,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参照《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西悉尼TAFE学院合作教育项目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宁城院教[2019]27号)执行。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经学校审核后优先考虑。
5.学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选择转专业的机会,需慎重对待。
三、禁止转专业情况
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1.职高生跨招生录取大类互转者。
2.转入专业学额已满。
3.三年制专科已满五学期或二年制专科已满三学期者。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四、组织实施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学生自愿在教务系统里“我的-转专业申请”里操作,根据教务系统公布的可转专业按要求上传转专业理由、填写相关信息等。
2.学生教务系统申请时间:2025年5月5日09:00―5月11日17:00。
3.转出院系审批时间:2025年5月12日09:00-5月14日17:00。
4.各转入学院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和选拔。专业测试或面试通过的学生还需完成三门专业课程的试听,试听时间截止至2025年5月30日。
5.转入院系审批时间:2025年5月15日09:00-6月5日17:00。
6.各转入学院于2025年6月6日前上交试听完成的转专业学生试听表。
7.教务处将于2025年6月9日左右对考核通过的转专业学生进行公示,并于公示结束后发文,发文后转入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接收工作。
转专业过程中,学生如有任何疑问,请先咨询各学院教务办,不能解决的问题,由相关学院反馈教务处。
教务处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