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学年积点分计算的说明
各学院:
2019学年积点分已计算完毕,现将相关计算方式说明如下:
1、积点分计算公式参照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9学生手册》中的学生管理规定P62第三十三条,范围为所有一般课程。
2、积点分计算不包括未结束课程、单独开班的辅修课程、自考课程、专升本辅导课程等。
3、交流学生交流学习期间的课程成绩不进入原所在班级积点分计算,其积点分由教务处另行负责计算。
4、2019学年学生办理过缓考手续的课程参照《2019学生手册》P59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缓考成绩按实记录,积点分修正但最高为0。
5、2019学年学生修读的在线课程的积点分参照《2019学生手册》P63中第三十三条规定,积点分如果是正数,则计算入学生当学期课程总积点分,如果为0或负数,则不计入总积点分。
请各学院从即日起将积点分的计算结果向各班级公示3天(如遇节假日顺延),如有疑问请于10月12日之前向教务处反馈,过期不再进行变更,请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