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2023〕8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专项课题”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送材料的要求
1.重点课题需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研究成果),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1),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一般课题除提供结题报告书和课题研究报告以外还需根据申报书中最终研究成果内容提供相应成果。专项课题结题要求将由超星集团与学校商定后通知相关负责人。学校将会组织结题验收评审会,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
2.未能按进度完成的项目(包括专项),需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2),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二、需结题项目清单
序号 | 课题类别 | 项目名称 | 立项人 | 立项时间 | 所在单位 | |
1 | 一般项目 | 基于岗课融通的高职产品设计专业“工作室制”点位教育人才培养实践路向探索 | 李娜 | 2023.06 | 艺术学院 | |
2 | 一般项目 | 人工智能背景下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探究 | 周莹莹 | 2023.0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3 | 一般项目 | “技能浙江”建设背景下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旅游管理专业为例 | 吴程穗 | 2023.06 | 旅游学院 | |
4 | “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重点) | 基于CDIO 混合式教学的高职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以“web 前端技术”为例 | 丁磊 | 2023.06 | 质量管理办公室 | |
5 | 一般项目 | 产教融合视域下高职院校艺术类专业课程改革研究与实践 | 张欣 | 2022.06 | 艺术学院 | |
6 | 一般项目 | 高职院校特殊群体学生心理问题分析及教育案例研究 | 张军侠 | 2022.06 | 景观与生态学院 |
三、截止日期
请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于2024年6月14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联系人钉钉,教务处不接受个人发送结题材料,汇总表见附件3。
联系人:罗南
联系电话:671007
办公室:7-102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暨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docx
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暨专项课题结题验收结论汇总表.docx
4.关于报送“2023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专项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 .pdf
教务处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