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98号)、《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宁城院人〔2023〕19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学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经本人申请,所在教学单位审批,教务处、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核准和备案,同意戎丹等12名教师参加浙江省访问工程师项目,蒋欣怡等3名教师参加半年以上脱产专业实践,农晓丹等210名教师参加假期专业实践,具体见附表。
希望上述教师严格遵守实践单位的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按实践单位的要求执行考勤,并根据实践目标要求,认真开展业务学习,扎实完成实践内容与任务,及时向所在单位递交过程小结、总结、成果等相关考核材料。
附件:2024年度省访问工程师、教师专业实践汇总名单.xls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教务处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