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历继续教育2026级学生 入学须知

发布者:韩迎丹发布时间:2026-01-28浏览次数:18

各位新同学:

欢迎你成为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的一员!学院已根据你本人填报的成人高考志愿,分配至相应的教学点,为做好新生入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

录取通知书由各校外教学点通知学生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发放。    

、报到注意事项

按照我校相关管理规定,所有就读我校的学生均需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不办理休学或请假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具体报到时间与报到材料请与所在教学点联系确认。

、学费缴纳

(   ()学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2970//生(不含教材费)

缴费时间2026127日—39日。

缴费方式:请通过手机“支付宝”APP扫一扫“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费缴款二维码(银校通)”,根据提示输入“学号或身份证号”及“姓名”,进一步确认个人信息,核对收款单位,完成缴费。

(四)发票获取:发票一般在缴费完成1-2个工作日后申请,请通过手机“支付宝”APP扫一扫“开票码”,选择“缴款码查验”,输入“缴款码、交款人”等信息后查验生成票据。“缴款码”在完成缴费页面内自动生成330...开头的数字。

特别提醒:学校未授权任何单位、组织机构、个人代收学费、教材费等任何费用。请各位同学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教学安排

新生入学教育学院将于20263月中旬组织新生入学教育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习内容与方式入学后,根据培养计划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方式,每年授课两学期,上课时间待通知。线上学习支持电脑、平板、手机等多终端学习2026级学生电脑端登录弘成学习平台:https://cjmanager.nbcc.cn/;移动端可下载“学起Plus”APP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1.学生网课使用手册。

(三)课程考核级成绩。每学期课程结束后进行期末考试,占本门课程总成绩的60%;学生在“学起Plus”APP或弘成学习平台观看视频课程、阅读电子资料等学习活动,学习平台会自动记录并转换成平时成绩,占本门课程总成绩的40%。平时成绩与考试成绩相加形成本门课程的总成绩。

、学籍与学习变更

(一)转专业入学后如需转专业,须在第二至第四学期之间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仅允许调整一次,且转入专业与原专业应属于同一学科门类。

休学与复学学生因故需中断学习者,可申请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学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学年。复学后编入相应年级继续完成学业。

退学1.学生如有严重违反校规或学业考核不达标情况,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退学处理;2.本人自愿申请退学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经所在校外教学站签署意见,经学校审批后,办理退学手续。

特别提醒:以上流程第五学期不予办理,其他学期正常处理。


、学院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及联系信息

(一)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址:

https://www.nbcc.cn/nbcrjxjyxy/

(二)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

附件1.学生网课使用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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