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6月12日-14日集中进行,为加强期末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根据学校考务管理相关规定,学校将组织校、院(部)两级期末考试巡考,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巡考安排
学校巡考由校领导带队,教务处、学生处、质量管理办公室等职能处室组成联合巡考小组,负责对期末考试进行全面巡查。具体安排见附表1。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的组织和考风考纪工作,成立巡考小组,负责本单位开设课程及本学院学生考试的巡考工作;同时,开展对监考教师的履职到岗情况进行巡查。具体安排见附表2。
二、巡考内容
1.考试准备情况:考场环境是否符合要求,考场内设施设备是否完备、运行是否正常;机房考场需提前确认隔离挡板是否安放到位。
2.监考人员是否履行监考守则,是否存在迟到、早退、不参加监考及中途离岗等情况;对执行情况不好的监考人员及时批评、指正。
3.检查考试过程中考场纪律情况,重点检查考生是否按规定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手机等通讯设备是否集中存放、有无作弊行为、考场秩序是否良好等。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期末考试考场指令”学习,督促监考教师和考生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和考生守则。
2.巡考人员在考前15分钟到7号楼103签到,领取当天考试工作安排及考场巡查记录表。“排考安排表”见附件3。
3.巡考工作人员负责对当次考试进行巡视,及时处理解决考场突发问题,填写巡查记录表,记录表于当天巡查结束后交教务处存档。
4.如有考生违反考场纪律,由巡考工作人员负责督促监考教师按照《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及违规处理》要求将相关证据材料于考试当天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报学工部做违纪处理。
5.学校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电话(88122243),并对考试期间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公告。
附件:
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校级巡考工作安排表
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院(部)巡查工作安排表
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排考安排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