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社会保障卡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2-07-02查看次数:0作者:未知

宁波市社会保障卡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答:社会保障卡是面向社会公众发行,应用于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的电子凭证。宁波市社保卡按国家统一标准设计制作,已通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具有信息记录、业务经办、信息查询等功能,并为规范和方便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的发放,加载了金融借记功能,其金融应用使用个人金融借记账户。

   

二、社保卡是什么样子的?

    答:宁波市社保卡正面为国徽图案,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反面印有个人信息和个人金融账户对应银行标志、银联标志,社会保障卡卡号为随机产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卡上还装有集成电路芯片,记录持卡人的社会保险信息。卡反面的下部有一串数字,为金融借记账户的账号,在这串数字的后面装有隐形磁条,供金融借记账户使用,同时装有金融IC卡芯片。

 

三、社保卡有哪些功能?
    答:社保卡有4个方面的功能:

一是信息存储:记录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信息;

二是电子凭证:持卡人参加社保的证明,并可凭社保卡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

三是信息查询:持卡人凭社保卡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用终端设备,查询个人权益相关信息,进行社保卡卡内数据更新;

四是金融功能:通过金融借记账户,领取各类社保待遇(今后各类社保资金将逐步通过该金融账户发放),缴纳社保费(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保人员将逐步通过该账户进行缴费),并可作为普通金融借记卡使用。

社保卡发行初始阶段,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中先行应用,作为个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凭证,各类医保资金将通过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发放。今后,上述功能将逐步得到应用。

 

四、社保卡与目前在用的医保卡有何区别?

答:一是就医更方便。20115月全市实现了职工医保市级统筹,持有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在全市医保定点机构直接刷卡就医购药,持医保卡人员跨参保区域就医仍需自付现金后申请零星报销;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转外地就医或异地居住定点就医手续后,持有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以在浙江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就医结算,持医保卡人员仍需自付现金后申请零星报销;

二是性能更加稳定。社保卡由于采用集成电路芯片,比采用磁条介质的医保卡性能更加稳定,不易损坏,且更加安全;

三是用途更加广泛。社保卡广泛应用于人力社保各项业务,并可作为金融借记卡使用,医保卡仅作为医保就医结算凭证。

 

五、社保卡除了医保应用以外,还可用于哪些地方?

答:社保卡发行初始阶段,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中先行应用,以社保卡为载体实现医保就医结算“一卡通”,并实现医保资金的发放。今后,随着社 保卡系统建设和信息网络的发展,逐步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纳入社保卡应用范围,例如,将逐步扩展到养老金领取、失业救济金领取、各类社会保险费缴纳、就业登记及培训等业务。所以说,通过社保卡的发行可以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公共服务效率,方便各类参保人员。

 

六、宁波市社保卡发行对象有哪些?
    答:社保卡的发行对象包括全市范围内(指宁波市区、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6个参保区域)的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在社保卡发行初期,社保卡发行对象为参加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七、医保其他参保人员什么时候可以领取社保卡?

答:社保卡的发行以医保应用为先,按先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后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逐步扩大发行范围。20126月开始进行大规模批量发行,年内 全市将发行185万张社保卡。原持有医保磁条卡或各县(市)原发放的IC卡的,采取双卡并行方式在3年内过渡为社保卡,至2014年基本完成全市各类社会 保险参保人员的社保卡换发工作。

八、如何才能领取社保卡?

答:5月份开始,全市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网上社保卡申领系统,为单位的参保人员(包括在职职工和单位统一管理的退休人员)统一办理社保卡个人信息确认和申领手续;8月1开始,个人申领系统将开通,届时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及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将可以在全大市范围内就近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救助站(劳动力管理站),办理社保卡个人信息确认和申领手续。

九、为什么要在社保卡中加上金融功能?

答:20115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改变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算方式,减少直至取消业务办理中的现金结算,区县以上经办机构在支付和报销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要采取银行卡或社保卡的形式。20117月,人力社保部与中国人 民银行又联合印发了《关于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提出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有利于参保人员便捷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金融服务,要求尚未发行社保卡的地区,在发卡伊始即加载金融功能,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社保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的目标。所以,我市发行的社保卡加载了金融借记功能。

十、社保卡上加载了金融功能,原来医保账户里的钱是否可以取出

答:医保个人账户与金融账户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账户,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无论属于当年账户还是属于历年账户,都是医保基金的范畴,有明确的用途,只能按规定用于医疗消费,不能以现金形式提取出来,所以不能转到社保卡的金融账户中,也不能通过金融账户取出个人账户资金。

十一、社保卡中金融账户对应银行可以由个人自由选择吗?

答:宁波市政府确定了我市社保卡合作银行为:工商银行宁波分行、建设银行宁波分行和中国银行宁波分行,全大市范围内统一,由个人在这三家银行中 自由选择,参保人员申领社保卡的,应在《宁波市社保卡个人信息确认及申领表》中选择个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对应银行。用人单位或其他机构不得替代参保人员统一选择某家银行,或人为阻碍参保人员在三家银行中自由选择。

十二、社保卡中金融账户怎样激活?

答:参保人员领到社保卡后,需要激活社保卡中金融账户,由持卡人本人带上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卡金融账户对应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或中国银行 的就近网点柜面,按照银行的规定办理金融账户激活手续,并设置金融账户密码。由于各类医保资金及今后各类社保待遇将通过社保卡中的金融账户发放,建议持卡人尽快激活社保卡中的金融账户。

十三、社保卡中的金融账户有什么用?

答:社保卡中的金融账户有3个用途:

一是金融借记卡功能。持卡人激活社保卡中金融功能后,社保卡可以同时作为金融借记卡使用,除了正常的商业消费外,将逐步开发医疗费现金结算功能;

二是领取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目前仅应用于医保业务,主要有以下4方面:

1.参保人员在办理医疗费零星报销后,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的资金将转入参保人员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2.医保历年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上一医保年度参加职工医保个人按月缴纳的2%部分,这部分资金将在每年5月份转入职工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3.如果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城镇职工医保综合减负待遇,综合减负补助的资金将在每年7月转入参保人员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4.医保历年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近亲属或配偶上一年度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经过亲属关系关联后,这部分资金将在每年5月份转入职工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社保卡的使用范围还将逐步扩展到其他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参保人员在领取社保待遇时应事先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功能。

三是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社保卡的应用功能还将扩展到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届时,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其每月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可以通过社保卡的金融借记账户划扣。

十四、有了社保卡,换个地方就业,还需重新换卡吗?

答:社保卡的发行,使得广大职工可以在大市范围内“拿着一张卡参保,拿着一张卡就医”。随着社保卡的广泛发行,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社会保险关 系流动转移使用同一张社保卡,不再需要“换个地方换张卡”,只要到流入地的社保卡经办机构进行卡内数据写入(今后可以到专用终端设备进行自助操作),可继续使用原参保地发行的社保卡。今后社保卡的挂失、损坏等日常事务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居住地属地化管理。

十五、领了社保卡后,原来的医保卡还能用吗?

答:参保人员领取社保卡后,如果在定点机构就医购药时第一次成功启用了社保卡,原医保卡(或IC卡)就自动注销,不能再使用了。领取社保卡后如果不启用,则仍可继续使用原来的医保卡(或IC卡),但将来社保卡全面换发完成后,将不能使用原来的医保卡(或IC卡)。

十六、社保卡有密码吗?

答:社保卡设置统一的初始密码,初始密码统一为“000000”,由个人自行修改。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结算提供密码结算和默认密码结算两种方式,在社保卡试运行阶段,医保就医暂不实行凭密码结算。

十七、有了社保卡后,看病还要用医保的病历本吗?

答:与社保卡配套的《宁波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历本》,带透明塑料封套,兰色封面,封套正面插入社保卡,职工医保待遇主要政策及就医结算须知印 入病历本中,正页第一页中由参保人员填写姓名、性别等个人信息,全市范围统一式样,并随社保卡一并发给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凭本人的社保卡和《宁波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历本》就医购药。

十八、领社保卡是否要收费?

答: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初次申领社保卡及有效期到期换卡免收工本费;挂失补卡收取工本费;因个人原因的损坏换卡、更换照片换卡、更换银行换卡收取工本费。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省有关规定执行。

宁波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

二O一二年五月

附表一:各县(市)区社保卡管理服务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社保卡管理服务机构地址及业务咨询电话

区县

地址

电话

市本级

柳汀街557(原人才市场一楼大厅)

83867411 83867422

余姚

余姚市保庆路128

62739101

慈溪

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205办公室

63938100

奉化

象山县丹城新华路201号一楼大厅

88599458

88599468

88599000

宁海

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中路87号(建设银行内)

65200119

象山

象山县丹城新华路201号一楼大厅

65759873 65782965

鄞州

鄞州区钱湖南路578

88225182

海曙

 

顺德路13658号晶崴大厦4

81857800 81857801 81857802 81857803

江东

江东区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1号楼43-44号窗口办理

87811520  87811392

江北

环城北路西段499号(原花园宾馆)

87653593

镇海

镇海胜利路112号综合楼

86258021

86275963

北仑

北仑星中路84

86784120

大榭开发区

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中信广场东大楼一楼西大厅

86749702

高新

高新区广贤路997

87913805

保税

宁波北仑保税区大厦二楼

86820150

东钱湖

东钱湖莫枝北路369

82817985

88366918

社保卡服务电话:12333

社保卡挂失电话:872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