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10查看次数:619作者: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和实效性,推进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党员

做一名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好党员权利,创先争优,做一名优秀共产党员。

(一)实行党员使用《党员手册》制度。记录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志愿服务、组织生活、岗位建功、思想政治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笔记、工作心得、思想观点、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情况。

(二)每位普通教师党员每年参加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参加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或宁波干部党员学习网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党员可通过集中培训、听报告、听党课、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讨论、实践教学、个人自学等形式,通过文字图片音像现场实物等内容载体,通过线上线下等途径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学习过程记录在《党员手册》的“政治理论学习”栏中。

(三)建立党员直接联系服务师生群众制度。实行普通教师党员联系1个班级、1个学生寝室和1名以上困难学生的“三联系”制度,学生党员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志愿者服务的1+1”制度,中层以上干部每人至少联系指导1个基层党支部、1名高层次人才、1-2个学生寝室,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的“四个一”制度。联系服务过程记录在《党员手册》的“志愿服务”栏中。

(四)自觉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月主动交纳党费。参加过程和党费是否主动交纳情况记录在《党员手册》的“组织生活”栏中。

(五)党员应在日常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敢挑重担、积极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承担的各项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思考及建议等记录在《党员手册》的“岗位建功”栏中。

(六)党员应在师德师风、校风学风、立德树人等方面作出表率,主动参与党风廉洁、作风建设、思政工作、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党员发展等工作。对现实表现的自我评价、承担的各项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思考及建议等记录在《党员手册》的“思想政治”栏中。

二、党支部(党小组)

(一)实行使用《党支部(党小组)工作手册》制度和工作月报制度。全面记录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的学习调研、组织生活、联系服务、党日活动等工作情况。党支部(党小组)年初要有工作计划,年末要有工作总结;要在每月第一周总结上月党支部工作等情况,分析掌握党员群众思想动态,并向党总支部委员会上报工作月报表,党支部书记参加党总支党务工作例会。次年年初党支部书记参加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

(二)有每月相对固定时间的主题党日。要按照“十有”标准精心设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志愿服务、结对帮扶、加强党性锻炼、民主协商议事、助推中心工作等活动。

(三)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要有年度党课计划,定期举行,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讲党课,每学期至少为师生讲1次专题党课或形势政策课,要邀请校院二级党组织班子成员来本支部讲党课。

(四)有计划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规范开展党员党内学习教育,按年度作出学习安排,以“三会一课”、专题研讨、讲座报告、网络学习、实践研学、互鉴互学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教育。要检查督促党员自觉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确保每位普通教师党员每年参加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五)坚持经常性谈心谈话,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严格按照《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员锋领指数考评(民主评议党员)办法(试行)》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的运用和处置工作。

(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严格执行《中共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做好毕业生党员等组织关系转接管理工作。

(七)落实“三联系”制度。做好党员直接联系服务师生的“三联系”工作的动态管理,使每位党员始终保持与1个学生班级、1个学生寝室和1名以上困难学生的结对联系。与联系学生所在单位的学工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动态掌握结对联系情况,及时调整结对。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对结对联系情况进行交流总结。

(八)参与所在行政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党支部所在行政单位的重大事项决策和所在行政单位人员的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干部推荐等事宜须由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大会讨论,并经党支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有效。

(九)做好党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爱帮扶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工作。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群众信教等思想政治状况,把好意识形态防线。关心爱护师生,团结凝聚师生,发挥好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联系纽带作用。

(十)围绕中心抓支部,抓好支部促发展;凝练支部特色,培育支部品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组织生活要围绕中心工作;学习教育和思政工作要围绕中心工作,做到支部工作和中心工作的高度融合,使党支部成为事业发展的思想保障、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精神支柱。要坚持新形势下支部工作的创新,在日常工作中凝练和培育支部工作特色,做到一支部一品牌。

三、党总(直)支部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总(直)支部委员会担负本党总(直)支部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好所属党支部(党小组)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党小组)开展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党建工作会议。建立党总(直)支部抓党建工作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推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和党总(直)支部书记领办党建项目制度。

(二)落实党建工作月报和例会制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党总(直)支部年初要有工作计划,年末要有工作总结;每月组织召开总支党务工作例会,在此基础上,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分析掌握党员群众思想动态,并向党委组织部上报工作月报表,党总(直)支部书记参加学校每月党务工作例会。次年年初,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党总(直)支部书记参加学校党总(直)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

(三)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过程有记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8次。

(四)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业务培训、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内主题教育(实践)等。要统筹安排各类党内活动,各总(直)支部、各支部可联合组织开展,既可促进相互的交流提高,又可增强活动实效。

(五)贯彻执行党政共同负责制。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总(直)支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党政“一把手”在人才引进、年度考核、廉政责任等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实行“双签”制度。党总(直)支部要负责把好思想政治素质关。

(六)坚持经常性谈心谈话,每年至少召开1次总支部委员会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

(七)优化党支部组织设置,配强配齐党支部班子。指导党支部委员会按期换届,规范换届选举,推选“双带头人”支部书记。配合党委组织部开展党总(直)支部和党支部的年度考核和星级评定工作,以及各类优秀典型的选树工作。整转提升软弱涣散党支部。

(八)落实本党总(直)支部中层干部“四个一”制度。做到每人至少联系指导1个党支部(党小组)、1名高层次人才、1-2个学生寝室,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对联系情况进行交流总结。

(九)以党建工作为龙头,全面做好本单位、部门各项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洁工作、宣传工作、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统战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党建工作与教学、学生、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行政工作的融合,围绕中心为各项行政工作提供思想保障、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精神支柱。

(十)提高基础保障,争创党建工作特色品牌。建设好“党员之家”,配备党员活动的设施设备,保障党建工作经费,党务工作人员、通讯员、教育评论员工作职责落实到人。要坚持新形势下党总(直)支部工作的创新,在日常工作中凝练和培育党总(直)支部工作特色,做到一总支一品牌。

四、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

(一)落实党建工作月报制度和党务工作例会。党总(直)支部在每月月初上报上月的党建工作情况、中层干部重大事项和师生的思想状态等。组织每月一次党务工作例会,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与指导。

(二)组织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牵头组织好党总支部委员会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一般在次年寒假前完成以上本年度的各项工作。

(三)组织好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干部选任“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牵头组织好下属党组织星级评定和党总(直)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一般在次年寒假前完成以上本年度的各项工作。

(四)组织落实校党委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群团工作,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师生思想动态,召开思政工作专题会议等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校党委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2次党建工作、1次群团工作;确保每学期至少1次分析研判师生思想动态,至少召开1次思政工作专题会议。

(五)落实校领导班子成员“四个一”联系制度。做到每人至少联系指导1个党支部(党小组)、1名高层次人才、1-2个学生寝室,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每学期向党委总结报告联系情况。

(六)牵头按期开展下属党组织设置和(总)支部班子推选工作。优化下属党组织设置,选优配齐(总)支部班子,实施教工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程。配备好专兼职组织员。

(七)监督指导党总(直)支部执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和党支部参与重要事项决策机制情况。以上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部分列入工作月报,列入(总)支部星级评定(年度考核)的考核指标。

(八)做好党员发展、管理、教育的指导督促工作。督促指导下属党组织严格执行《中共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好党校入党培训。规范党费的缴纳、管理与使用,根据党员收入变化每年调整1次党费额度。督促指导下属党组织做好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员激励关爱帮扶、违纪党员处置等工作。维护好党员信息平台,规范党员档案。督促指导下属党组织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和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检查考核机制,确保普通教师党员每年参加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九)牵头组织开展党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以及校党委的工作要求,做好学校各级各类党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制订,以及组织实施、过程监控、总结考核等环节的牵头工作。

(十)组织好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督促指导党总(直)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订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好每次中心组学习,确保学习效果,做好学习记录和年度学习总结。加强对党总(直)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查与指导。确保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年10次以上,党总(直)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年8次以上,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十一)做好中层干部和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和挂职锻炼工作。一般在暑寒假,分别组织每年至少1次的中层干部和党务干部专题集中培训。做好中层干部和党务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和挂职锻炼的选派工作。落实好中层以上干部的网络学习,确保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参加网络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

(十二)做好中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严格执行中层干部外出请假、因私出国管理(含高级职称人员)、社会团体兼职管理、个人事项报告等各项制度。做好干部的激励关爱帮扶工作,对于中层干部做到“五必访”。做好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和届中、任期考核工作,运用好考核结果。规范中层干部人事档案。

(十三)做好中层干部的选任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领导干部选任的文件精神。做好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管理、培养和选任工作。规范对中层干部的考核评价运用机制和选任机制,把好打造城院“精锐骨干部队”的入口关。

(十四)开展党内“两优一先”、“三育人”等先进典型的树宣工作。常态化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支部、我最喜爱的支部书记、我最喜爱的老师、感动城院学子等评选,大力弘扬先进事迹。

(十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牵头做好师生信教调查和思想动态排摸研判工作。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与建设,严格执行《宣传思想阵地管理办法》和《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时处置。

(十六)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思想引领和价值引领。做好思政工作的总体协调,牵头组织开展“知校、爱校、荣校”主题活动。组织好党建、思政的研究工作。

(十七)牵头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制订落实文明校园创建方案,做好文明校园创建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牵头做好文明校园的迎评工作,确保获得并保持“市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十八)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完善新媒体、宣传片、宣传册、画册、校园网、校史馆等多方位的对外宣传体系。落实校院二级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通讯员和教育评论员作用,努力打造人人争宣传、事事有宣传的工作局面。

(十九)做好通讯员、教育评论员、新媒体专业人员、校史馆讲解员、广播台播音员等传媒人员队伍建设。每年组织1次集中业务培训和上岗培训,聘请资深专业人员担任业务指导,经常性组织开展业务研讨交流。健全各支队伍的工作机制,提升队伍的工作水平。

(二十)做好统战工作。完善学校各民主党派和知联会的信息档案。健全党委与民主党派、知联会的联系制度,为民主党派、知联会提供政治保障和物质保障。支持民主党派、知联会参与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支持民主党派、知联会开展各项活动。指导民主党派、知联会在发展成员等党派自身建设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