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关于印发《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0查看次数:506作者:

各高校党委:

现将《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两个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的十九大强调,要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明确标准是衡量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各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两个标准”的对策措施,并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及时将有关要求传


 

达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名师生党员。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直接推动,及时帮助解决问题。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精心谋划、认真组织、紧跟推进,并统筹好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注重工作结合。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紧密结合实际,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化教育系统“党建质量提升”工程、实施高校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学校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推行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党员“先锋指数”管理等衔接起来,统筹推进、合理安排,推动“两个标准”真正落地见效。要及时总结标准化建设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长效机制,整体提升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三、细化具体要求。高校各级党组织要分级制定落实“两个标准”的实施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推进措施,争取2022 年底前所有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基层党支部都达到建设标准。要研究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坚持分级负责原则,由上一级党组织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达标情况逐个进行考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纳入已达标基层党组织管理;对考核验收不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列出问题整改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尽快达标。

四、强化督促指导。要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要把“两个标准”落实情况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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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调研、督查、检查等重要内容,纳入高校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半年报制度,各高校党委要将本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情况,包括已达标基层党组织数量、未达标基层党组织数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分别于每年6 月底、12 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党委。要严肃工作纪律,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调研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

2019 5 8

(此件依申请公开)


 

 

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建设内容

 

 

 

 

 

1.政治建设

1.1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上级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带头并引导本单位师生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2 强化政治把关

规范院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制度,完善议事决策规则,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党内外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由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每年开展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二级院系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系主任负责制试点单位,按要求

发挥院系党组织领导作用。

1.3 贯彻民主集中

明晰院(系)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负责、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推行二级学

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人才引进、年度考核、廉政责任等事项中“双签”的做法。

1.4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按要求每年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督促指导所属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

基本制度,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2.思想建设

 

2.1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强化理论武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完善院(系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1 次。坚持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党员行政负责人每学期讲党课制度。院(系

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1 次。建立健全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保证教师每年参

加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 学时,积极培育大学生学“习”小组。

2.2 认真开展党内

主题教育

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创新载体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提高

活动成效。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2.3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体系,明确责任岗、责任人,定期分析党员和师生思想政治状况。严格把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中外合作、国际捐赠助学等重大工作的政治关。管好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严格执行“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论坛等审批把关、指导管

理。加强网络阵地管理,做好舆论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

 

 

 

 

 

 

 

 

 

3.组织建设

 

3.1 规范党组织设置和换届工作

按党章要求规范设置院级党组织,院级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 年、总支或支部每届任期一般

3 年,期满按期换届。每学年对所属党支部进行1 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合理、调整及时。建立提醒督

促机制,对任期届满党支部,一般提前6 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深化基层党组织星级建设,完善和落实支部“堡垒指数”、党员“先锋指数”管理体系。

 

 

3.2 从严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

认真落实上级下达的发展党员计划,严把发展党员政治标准,确保发展质量。做好在高知识群体和少数民族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对高知识人员实行“一对一”“多对一”联系。落实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 个学时要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事项办理效率和质量, 做好党费收缴管理规范、党内关爱帮扶激励等日常工作。全面推行入学入职“第一课”制度,提前抓好学生、教师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注重选树先进典型,用师生群众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人。稳妥处置不

合格党员。

 

3.3 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配齐建强高校党务工作队伍,每个院配备1 名专职副书记,至少配备1 2 名专职组织员,专责抓党建。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强、管理强的“三强型”干部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双带头人” 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责任,力争在2020 年底前使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成为“双带头人”。健全党务干部

常态化培训机制,抓好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确保党务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 次集中培训。

 

 

3.4 强化工作保障

学校划拨的党建工作活动经费专款专用,党费使用向基层党支部倾斜,党员教育活动经费每年按教工党员不少于200 /人、学生党员不少于50 /人的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党建工作纳入二级学院的整体工作考核内容。落实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的政策待遇,其承担的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建好用好“党员之家”。

 

4.作风建设

 

4.1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办法》,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密切联系服务师生党员群众,全面落实“四个一”联系制度和领导干部同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完善谈心谈话制度,院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 次。


 

 

 

 

4.2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与学院行政合力严格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建设责任、监督和考核机制,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第一标准,全面营造“清

正教风”。

4.3 加强学风建设

建立健全弘扬优良学风长效机制,严格学生学业管理,加强学生学业诚信教育和管理,严肃处理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等行为,推动建设“清新学风”。

 

 

 

 

5.纪律建设

 

5.1 完善纪律制度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规范院(系)各类评审和奖惩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廉洁风

险的排查。完善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管理制度,健全招生考试、职务评聘、人才引进、经费使用、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程序办法。

5.2 加强纪律教育

积极推动“清廉文化进校园”,把清廉要求渗透到院环境布置、文艺活动和课堂教学中,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廉政文化活动等,教育引导师生崇廉尚洁。

 

5.3 强化监督执纪

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抓预防,完善院党组织全面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作用。推进院(系党务公开。完善查处和惩治机制,加大警示力度,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人和事,严肃追究责任,做到见人、见事、见结果。支持和保障院纪委委员开展监督工

作。

 

 

 

6.引领发展

6.1 推动院(系)内部治理体系完善

领导本单位群团组织,定期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汇报,每年至少1 次专题研究群团工作,加强院(系工会、教代会、共青团等建设,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引导、服务和联系,积极引导师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认真做好院统战工作,按要求设统战委员,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引领,落实征求党外

代表人士意见制度。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

6.2 引领院(系)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创建党建特色和品牌,不断强化院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治引领、思想凝聚、组织保证等作用,谋划推进、保障落实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

科研服务等重大改革、重要事项、重点安排成效明显。


 

 

 

 

 

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建设内容

 

 

 

 

1.政治建设

1.1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上级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本支部的决议,教育引导支部党员、干部师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2 履行政治责任

全面落实教工党支部负责人参与所在同级单位部门发展规划、经费使用、津贴分配等重要事项决策制度,并由党支部对所在同级单位部门教职工参与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干部推荐等事先作出思想政治鉴定;推动和保障学生党支部参与涉及学生重大权益事项的决策,保证监督党的

教育方针贯彻落实。

1.3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相对固定 1 天开展主题党日,党员按期交纳党费,每年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 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2.思想建设

 

2.1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会议精神学习教育,按要求开展党内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领师生始终听党话、跟党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贯穿于师生专业课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志愿服务等全过程,经常开展党史国史、革命传统、形势任务的学习教育,“走出去”到各类红色基地开展现场体验教育,增强

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的实效性。


 

 

 

 

 

2.2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关心和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及时回应师生重大关切,防止各类错误思想文化侵袭。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积极教育引导师生在课堂教学、论坛讲座等活动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

 

 

 

 

 

 

3.组织建设

 

3.1 规范党支部设置和换届工作

落实教工党支部设置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一线实体单位,学生党支部一般按专业纵向设置等要求,积极探索在创新平台、新兴学科交叉组织、重大项目平台,以及书院、学生社区、学生社团等领域组建党支部。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 人。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 年,期满按期换届。深化

基层党组织星级建设,全面落实支部“堡垒指数”、党员“先锋指数”管理工作。

 

3.2 从严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

认真做好师生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主动积极吸纳高知识人员入党。实施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党员培养成骨干教师的“双培”工程,注重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的优秀人才。

 

 

3.3 强化工作保障

落实教工党支部书记由所在同级部门单位)负责人担任的要求,注重选拔党建、学术“双带头人” 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落实“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或党员教师担任,由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的,应配备党建导师联系指导”的要求。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 1 次学校或二级学院(系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按要求参加任职培训。管好用好上级党组织划拨的党建工作经费

和下拨的党费,做到专款专用。

 

 

 

4.作风建设

 

4.1 密切联系服务师生群众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事项办理效率和质量。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健全困难师生党员关怀帮扶机制,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开展服务、帮扶、慰问等活动。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每

年谈心谈话不少于 1 次。

 

4.2 加强师德师风学风建设

引导和督促支部所在单位部门教师严格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并把师德师风情况作为支部出具教职工思想政治鉴定的重要标准。加强学生学业诚信教育和管理,严肃处理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涉及考试作弊和论文抄袭等行为。注重挖掘宣传师生身边的先进典型,发挥

党支部、师生党员在师德师风学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5.纪律建设

5.1 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员行为,教育引导党员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学术道德、严守纪律底线。健全党员退出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5.2 加强纪律教育和党内监督

把纪律教育纳入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廉政文化活动等,教育引导师生崇廉尚洁。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动态,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

耳扯袖”。

 

 

6.引领发展

6.1 凝聚师生群众

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思想引领,以党支部建设带动所在同级单位部门群团组织建设,注重发挥群团组织中党员的作用,把师生紧紧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

 

6.2 推进事业发展

注重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师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支部所在同级单位部门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保证各项任务完成。


 

 

 

 

 

 

 

 

抄送:教育部党组,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各设区市委组织部、教育局党委,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办公室2019  5  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