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刚刚发布的浙社科办〔2021〕25号通知,省哲社规划办拟于即日起开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课题的招标工作。现将该通知予以全文转发(附件1),并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研究类型分为基础理论研究和对策研究。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要求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中重大课题的结题要求,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前(成果为著作的须完成书稿);对策研究的成果形式可以为单一研究报告,要求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有关党政部门采纳等的阶段性成果至少3篇,并提供完整的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3万字),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课题资助经费为10-15万元,根据完成情况分期拨付。
二、申报条件
投标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规划课题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不限职称和年龄。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且只能投标一个课题。目前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和省社科规划课题在研项目、无不良记录者,均可参与投标。
三、截止时间与材料要求
1.学校受理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要求
(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申报表》(附件2)一式9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版请以“重大课题投标+学校名称+课题名称”格式命名;
(2)《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电子版一份;
(3)《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审核表》(附件4)一式1份,加盖所在单位(部门)公章。
以上材料统一要求,纸质文档交行政楼514,电子稿通过钉钉交联系人。
联系人:候苏红 联系电话:687231
附件: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课题招标公告》
科研处/地方服务合作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