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06-03-06查看次数:72作者:未知

  根据宁城院党字〔2004〕1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设置与任务

  1、学院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小组。组织设置为:

  组 长:赵俊

  副组长:蔡学荣、王京红、徐济惠

  成 员:沈国忠、谢瑜博、各班班主任

  集中地点: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办公室(信息学院办公室)。

  2、主要任务:收集、汇总、综合情况信息,分析事态发展趋势,判断和研究由此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果断做出决策,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平息突发事件。

  二、工作职责与要求

  1、宁波城市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处置各类重大事件工作,由赵俊总负责,蔡学荣、王京红具体负责,辅导员、班主任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职。

  2、要求有关人员必须以最快速度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接受指示。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本着“态度坚决、措施慎重、处置果断、积极稳妥”的原则,采取“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方法,尽快在最小范围平息事态,最大限度地缩小影响,立足将问题就地解决。

  3、对于已扩大或院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应立即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请示解决方案。

  三、事件发生的处置措施

  根据事件发生的对象,我院拟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

  1、校外人员与我院教师在校内发生冲突的处置措施

  具体负责人:赵俊 蔡学荣

  一旦事件发生教师应立即与学院办公室联系,院办即刻上报学院领导,由学院领导进行有效制止和平息,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若为不法分子故意捣乱、寻衅滋事,学院及时与校办联系,请示处理意见。

  2、任课教师与学生起冲突的处置措施

  具体负责人:蔡学荣 王京红 蒋琴 谢瑜博 沈国忠

  有关班主任

  若冲突发生在教学课堂,教师应首先与院办联系,尽可能地不扩大冲突,将问题先交辅导员或班主任处理,继续完成教学任务,课后进一步处理。若冲突较激烈,院办应立即将教师和学生带离现场,由学生党支部、班主任和辅导员进行处理,教室留一名辅导员维持秩序。事态严重时可考虑报校办请示处理意见。

  3、本院学生内部起冲突的处置措施

  具体负责人:王京红 谢瑜博 沈国忠 有关班主任

  学生内部发生冲突时,辅导员和有关班主任应及时赶往现场,尽可能多渠道短时间了解清楚事情发生的因由,将冲突小范围内解决,事后报学院党总副支书记。内部冲突过激时,院办应立即报学校相关部门知悉,及 时处理。

  4、本院学生与他院学学生起冲突的处置措施

  具体负责人:王京红 谢瑜博 沈国忠 有关班主任

  我院学生与他院学学生起冲突时,班主任和辅导员应迅速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稳定学生情绪,制止冲突进一步激化,同时由院办与他院及时取得联系,双方讨论处理意见。一旦冲突不可控制,立即报学校相关部门知悉,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