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开招聘思政课专任教师岗位资格复审的通知

创建部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发布时间:2023-11-20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思政课专任教师公告》(2023年9月15日)规定的程序,经报名、资格初审,本次公开招聘思政课专任教师岗位已进入到资格复审阶段。现就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资格复审

请收到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格复审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取消考试资格。

(一)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纸质《报名表》(附件)(要有照片、申请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英文课程成绩单;属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提供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中英文课程成绩单等材料);

4.中共党员证明:由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注明入党时间(精确到年月日);

5.所有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中文可自己翻译但需手写签名);

6.有职称证书者或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请选取最有代表性的证书,不超过3项)。

(二)资格复审岗位、时间和地点

招聘岗位

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地点

思政课专任教师

2023年12月1日(周五)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5:00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鄞州校区)3号教学楼101教室

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

二、考试安排

考试要求、时间、地点待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另行告知。

三、其他事项

(一)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考试。

四、联系方式

学校鄞州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

咨询电话: 0574-88122236(联系人:顾老师)

电子邮箱:rsc@nbcc.cn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