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务学院分工会补选分工会委员等事项的批复

来源: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一审:二审:三审: 创建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06-03-22

中国教育工会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宁城院工20063号

 


关于商务学院分工会补选分工会委员等事项的批复

 

 

商务学院分工会:

    你们关于补选分工会委员等事项的请示收悉。

    由于学院调整、人事变动,同意你分工会补选耿  虹、张勋阁两同志为分工会委员;同意耿 虹任商务学院分工会副主席。

工会公章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商务学院 分工会 补选 委员 批复

 


 

    主送:
    抄送: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组织人事处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06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