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一届二次“双代会”的通知

来源: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一审:二审:三审: 创建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06-11-22

各党总(直属)支部,各单位、部门:

      我校一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于2004年12月29日召开至今,已近两年了。两年来,学校工会在校党委和上级教育工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协助指导各二级学院先后召开了“双大会”,全校除体育学院、后勤总公司外,基本建立健全了二级教代会制度和各级工会组织。

      为更好地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校务公开,审议学校“十一五”建设发展规划及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经党委研究,同意校工会建议的于2006年年底前召开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一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的请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拟定于2006年12月22(周五)日下午至23(周六)日全天,会期一天半。

二、会议的主要议题:

1、听取并审议曹屯裕院长关于学校工作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工会周国明主席关于工会工作的报告;

3、审议通过《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十一五”建设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4、审议《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津贴分配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5、其他有关事项。

三、会议地点:

学校艺术楼报告厅。

四、会务准备工作:

1、成立一届二次“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小组成员由楼玉琦、曹屯裕、周国明、钱理文、季锦旗、刘静萍、俞立军等七位同志组成,楼玉琦同志任组长,周国明同志任副组长。

2、成立由党/校办、组织人事处、纪委/监察审计处等单位、部门人员参加的相关小组,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会议材料和会务准备。

⑴提案征集审查组。组长:俞立军,成员:朱建国等。

⑵代表资格审查组。组长:刘静萍,成员:凌惠良、王  军等。

⑶秘书组。组长:刘  玲,成员:滕光福、谢秀琼、李  明、孙晓庆、傅祖栋等。

⑷会务组。组长:姚静波,成员:竺阳海、朱建国等。

3、由于近两年来校内机构变动较大、教职工有所增加,需调整“双代会”代表团的组成,同时增补部分代表。调整后的代表团组成为:商务学院为第一代表团,信息学院为第二代表团,艺术学院为第三代表团,旅游学院、体育学院为第四代表团,国际交流学院为第五代表团,环境学院、溪口校区为第六代表团,管理学院为第七代表团,成教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及教育发展中心为第八代表团,机关各职能部门、附属单位及教学督导委员会为第九代表团,后勤总公司为第十代表团。

      本次大会共有代表128人,其中包括增补的29名代表。增补代表的条件、选举办法及名额见附件1、2。增补的代表具有教代会代表及工代会代表的双重身份。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大会设15人组成的主席团和1名秘书长。主席团成员由党委委员及各代表团团长组成。大会期间设会议执行主席。

2、原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因机构、工作变动的,应重新推选;新设的代表团推选团长、副团长各1人。

3、大会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4、在一届二次“双代会”期间,同意套会召开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妇女代表大会。一届二次“双代会”的女代表为妇女代表大会当然代表;同时选举成立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妇女委员会。妇女代表大会的会议筹备工作由工会女工委负责。

 

附件:1、一届二次“双代会”增补代表的条件和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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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届二次“双代会”增补代表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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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公章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召开 教代会 工代会 通知

 


 

    主送:
    抄送:
    中共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1月22日印发

 

  共印发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