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宁波城市学院教工艺术团暨合唱团、舞蹈队的通知

来源: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一审:二审:三审: 创建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1-03-07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活跃教职工艺术文化生活,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经研究并报学校批准,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契机,拟成立“宁波城市学院教职工艺术团”。该艺术团为校内群众组织,在校工会指导下开展活动。艺术团下设合唱团、舞蹈队、戏曲社等。

  请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根据合唱团团员基本条件推荐或自荐报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nbccgh@163.com)报送校工会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3月 11 日。

  宁波城市学院教职工合唱团、舞蹈队团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城院。

  二、热爱合唱或舞蹈艺术,具有一定的演唱或舞蹈基础。

  三、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合唱团、舞蹈队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服从组织听从指挥,按时参加日常训练及演出活动。

  附件:宁波城市学院教职工合唱团、舞蹈队团员报名表

  校工会  

  2011年3月7日

  

  点击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