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中共宁波市委关于陈星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甬干任〔2011〕37号)文件:经中共宁波市委研究,决定吴向鹏同志任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任职时间从2011年9月28日市委常委会决定之日起。接宁波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杨威等职务任免的通知》(甬政干〔2011〕12号):吴向鹏同志任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10月28日上午,市委组织部干部三处正处级调研员周方涛等到校宣布了任职决定。
接《中共宁波市委关于陈星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甬干任〔2011〕37号)文件:经中共宁波市委研究,决定吴向鹏同志任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任职时间从2011年9月28日市委常委会决定之日起。接宁波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杨威等职务任免的通知》(甬政干〔2011〕12号):吴向鹏同志任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10月28日上午,市委组织部干部三处正处级调研员周方涛等到校宣布了任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