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了做好节日期间慰问困难教职工工作,体现学校党政领导以及工会组织的关怀,校工会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时间和办法
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由校工会与分工会共同走访慰问。
二、困难补助对象及条件
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1、教职工本人患有重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2、教职工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其他原因(如家庭成员患重病或夫妇有一方下岗、待岗)造成经济困难的。
三、困难补助的办法
请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接到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认真做好上报工作。申请困难补助的教职工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宁波城市学院困难补助申请表》,所在单位、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11年12月29日(周四)前将申请表报送校工会办公室。
附:宁波城市学院困难补助申请表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