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浙江省体育局、省妇联、省总工会、省体育总会、省直属机关工委日前下发《关于推荐评选浙江省科学健身巾帼示范员的通知》(浙体群〔2012〕92号),《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妇女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表彰在全民健身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妇女代表,深化巾帼健身队伍建设,提高巾帼健身队的规范性、科学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推进妇女文明健身、科学健身,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千名科学健身巾帼示范员活动。根据《通知》的分配名额,省教育工会、省钟声体协将在省内各高校推荐评选100名浙江省科学健身巾帼示范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浙江省高等院校女性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有较好的体育健身习惯,能熟练掌握一门以上体育运动项目。
4.能组织和引领周边群众积极参与健身活动,业绩较为突出。
5. 热心体育公益事业,积极服务体育志愿活动。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科学健身巾帼示范员由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根据本校情况推荐一名候选人,经校工会组织有关委员会议联评,最终推荐1名女教师上报省教育工会参加评选。.
(二)请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于2012年5月28日(周一)上午10点前报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5017或短号:689697。
附件:浙江省科学健身巾帼示范员推荐表
校工会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