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校级及以上各类先进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来源: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一审:二审:三审: 创建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2-06-18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进一步激励优秀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三育人的工作热情,丰富暑期生活,促进身心健康,根据2012年工会工作安排以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会员疗休养办法(暂行)》(宁城院工〔2011〕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利用暑期组织校级及以上优秀教职工赴连云港等地疗休养活动。请各分工会按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教职工;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具有三十年以上教龄(工龄)人员;

  4.其他优秀教职工;

  5.当年退休人员。

  注:近五年已参加过市教育工会组织的暑期优秀教职工疗休养人员此次原则上不参加,其他人员详见(宁城院工〔2011〕3号)文件规定;各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组长、校工会委员也不参加此次活动)。

  二、活动时间:

  第一批:7月16—18(福建泰宁)

  第二批:7月23—26(连云港)

  注:报名不足改为一批

  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请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按照所分配的名额,认真组织推荐,由所在党总(直)支部审核后于6月25日(周一)下班前将报名表报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 1、报名表;  2、名额分配表

  校 工 会

  201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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