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优良学风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一审:二审:三审: 创建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2-10-31

  

    2011-2012学年,我校广大学生班级以学风建设为主线,广泛开展各类促学风、凝班风活动,努力服务于自身的成长成才。为了表彰其中一批成绩突出、学风优良的学生班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路作用,特开展2011-2012学年“优良学风班级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程序:

    1、参加评选的班集体,要根据活动开展的情况,结合评选条件填写《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评选申报表》,上交所在学院。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优良学风班集体”的评选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由两名以上的任课教师推荐,按照考核指标开展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 

    2、各学院按创建班级数40%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优良学风班集体”,推荐班级需填写《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评选申报表》,参加评选的班级需为参加2011-2012学年创建的班级。

    3优良学风班评比活动是我校推进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学生处会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对“优良学风班集体”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优良学风标兵班集体”10个、“优良学风班集体”20个、“优良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若干个,将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后,发文表彰。

 二、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按要求填写《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优良学风班级评选汇总表》,于1029日前将汇总表以及班级评选申报表、主题班会会议记录表以书面形式交至学生处,联系人:华武佳,地址:行政楼104,电话:87415065。

学生处

201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