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一审:二审:三审: 创建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2-10-31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在全体学生中形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探索进取、开拓创新的良好学习风气,以班风促学风,以学风促校风,为“金牌员工”职业素质养成工程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继续开展“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 创建意义

开展“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是进一步深化学风建设,全面推进“金牌员工”职业素质养成工程的重要手段和有效载体。学风正、班风好的班集体积极因素多、进步力量强,能给同学以多方面的正面教育、积极影响和鼓舞,对培养学生的理想信念、集体主义精神、遵纪守法意识、文明行为习惯以及爱国、进步、团结、互助、坦诚、自信、乐观、豁达的优良品质都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 创建目标

力争通过创建活动实现“八个提高”和“六个减少”。“八个提高”即:实现班集体群体政治素质提高,思想道德水平提高,学习成绩提高,上课出勤率提高,上早晚自习率提高,图书借阅率提高,资格证书获得率提高,参加学科技能竞赛和各类团学活动的参加率和获奖率提高;“六个减少”即:课堂不文明现象减少,上课迟到、早退和旷课的现象减少,有补考或重修记录的学生人数减少,因学习原因退学警告或退学的学生人数减少,考试作弊的学生人数减少,有违纪行为的学生人数减少。

三、活动时间

    201210月—201310

四、活动安排

1、创建申报(201210月)

我校全日制学生班集体(除毕业班)均可参加申报,并填写《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申报表》,由所在学院学工办审核,并于20121029日前将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汇总表报学生处备案。

2、创建阶段(201210月—20139月)

各学院要高度认识“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的重要意义,要成立以学生为主体的“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检查指导组织,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学院详实的“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方案。

各学院要通过编印“优良学风班集体”建设工作简报、评选各类先进、举办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发掘和树立学习典型,大力宣传“优良学风班集体”建设先进典型,在学生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推进“优良学风班集体”建设活动。各班集体要按照“优良学风班集体”的评选条件,切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加强班集体建设。

3、学院自评(20139月)

参加评选的班集体,要根据活动开展的情况,结合评选条件填写《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评选申报表》,上交所在学院。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优良学风班集体”的评选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由两名以上的任课教师推荐,按照考核指标开展综合考评。

4.学校评审(201310月)

各学院在公示评选班集体后,将推选结果并附有关材料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学生处经过评审,将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后,发文表彰。

五、评选办法

1、评选名额

学校评选出10个“优良学风标兵班集体”、20个“优良学风班集体”,同时对于在班集体学风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可以申报“优良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为班级学生数的6%。按照公司制管理的班集体参照执行。

2、评选条件

    班集体学风建设考评总分为100分,指标体系分为:班集体管理(30分)、学风建设(40分)、素质拓展(30分)(考核指标详见《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考核指标》)

六、表彰奖励

学校对荣获“优良学风标兵班集体”的班集体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增加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进步奖学金”名额各一个;荣获“优良学风班集体”的班级优先参评校“文明班级”。

学校对荣获“优良学风建设先进个人”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申请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优良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具有优先参评“学习标兵”的资格。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创建活动作为促进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注重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同时激发广大学生的参与热情,力争让每名同学都参与其中,保证活动的实际效果。

2、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各学院要制定创建活动的实施计划和评选细则,精心设计各项活动方案,并在活动开展时,结合自身特点,拓宽思路,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强化宣传,善于创新

各学院要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在活动的设计、内容、形式等方面有所突破,并通过举办文化、科技、体育等多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逐步掀起创建活动高潮。

4、及时反馈,认真推荐

各学院要将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以简报的形式定期报学生处,学生处将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报道,把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各学院、各班集体在推荐“优良学风班集体”、“优良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全面考核,真正选出一批能够代表学校良好学风的先进班集体及先机个人,在全校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良好的学习风气。

 

学生处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