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宁波市教育工会(甬教工会〔2013〕10号)文件《关于开展评选宁波市第三届师德先进个人和推选浙江省第三届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意见》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首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评选表彰10名校级师德先进个人,并在此基础上推选1名宁波市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正式教师。 二、评选条件 师德先进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且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受到师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5.以身作则,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评选程序 1.请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广大教职工进行民主推荐候选人1名(本学院或其他学院均可),并按照要求填写《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主要先进事迹材料撰写2000字左右,由所在党组织同意后上报校工会。 2.通过校园网展示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推荐人选材料和事迹,展示时间为期一周。 3.校工会组织评选工作委员会听取候选人事迹介绍,结合群众反馈意见,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校级师德先进个人10名,并确定推荐1名“宁波市级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 4.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后,报学校党委通过。 四、工作要求 1.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要高度重视“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认真组织,规范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将师德方面表现最优秀的一线教师推荐出来,将推荐评选过程落实为弘扬高尚师德、树立师表风范、深化尊师氛围的重要工作。 2.请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于2013年5月3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报送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李明,邮箱:923772642@qq.com,电话:87415017,689697。 附件: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
校工会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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