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13年4月2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试讲、面试、体检和考核,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试讲、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宁波市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74—88122236,联系人:陈森锵。 3、请反映情况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