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于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其父母均可享受(50元/每年)独生子女费,请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于5月27日前将本单位教工子女名单及新增、调入教职工子女名单、《独生子女证》以及办证返回通知书一同交到校工会。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为: 1、夫妻双方以女方为主,到校工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双方盖章后并携带工作证、出生证、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将所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与返回通知交校工会登记备案方可领取独生子女费。 3、独生子女费发放至14周岁。 注:独生子女费将直接打入6月份工资卡中。
附件1: 2012年度独生子女费发放表 附件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校工会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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