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2013年度优秀教职工文体协会的通知
各教工文体协会: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职工各文体协会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丰富、活跃广大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协会的健康发展,吸引更多的教职工参加协会活动或组织自己喜爱的协会,根据《城市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办法》条例,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年底前拟评选表彰2013年度教职工优秀文体协会2—3个。
请各协会积极组织教职工活动,认真总结近本年度开展活动经验,于12月18日(周三)前将本协会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活动通知、新闻报道(含照片、成绩)报校工会办公室,同时上报2014年活动计划,校工会将根据各协会开展活动情况及教职工喜爱参与程度组织评选。
附件:宁波城市学院教职工协会考核标准
校工会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