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于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其父母均可享受(50元/每年)独生子女费。请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于6月22日(周五)前将本部门新调入教职工的独生子女名单及其《独生子女证》,原教职工2013年年底前新生育的独生子女名单(双胞胎除外)及其《独生女子证》办理返回通知书,以及之前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但又生育二胎的教职工名单,一同交到校工会办公室。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为:
1、夫妻双方以女方为主,到校工会领取或直接在附件2下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双方盖章后并携带工作证、出生证、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将所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与返回通知交校工会登记备案方可领取独生子女费。
3、独生子女费发放至14周岁。
注:独生子女费将直接打入7月份工资卡中。
校工会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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