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了进一步鼓励优秀教师的敬业精神,让老师们在宽松、舒适的环境中得到休整,丰富暑期生活,促进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关于加强教师休养工作的意见》相关精神和《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会员疗休养办法(暂行)》(宁城院工〔2011〕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利用暑期组织校级及以上优秀教职工疗休养活动。请各分工会按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教职工;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两年安排一次疗休养,不占本次名额); 3、具有三十年以上教龄(工龄)人员; 4、其他有突出表现的优秀教职工; 5、当年退休人员。 注:近五年已参加过市教育工会或校工会组织的暑期优秀教职工疗休养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此次活动,其他人员详见(宁城院工〔2011〕3号)文件规定;各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组长、校工会委员也不参加此次活动。 二、时间、线路
注:报名不足则改为一批 三、名额及报名 请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按照所分配的名额,认真组织推荐,由所在党总(直)支部审核后于7月7日(周一)下班前将报名表交校工会办公室。
工 会 2014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