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子女(2014上半年)入托保育费报销的通知
来源: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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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4-09-14
关于教职工子女(2014上半年)入托保育费报销的通知 |
根据宁城院工[2005]4号文件通知中有关规定精神,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学校在编教职工(以组织人事处认的为准),可凭原始发票,在一方单位享受补贴,每学期补贴5个月,全年补贴10个月,标准以文件规定为准。此次报销的时间段为(2014上半年)。请各分工会、单位、部门通知所属相关人员,于9月30日前到校工会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校工会
201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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