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复学前后学生心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一审:二审:三审: 创建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20-03-31

  

各二级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复学前后高校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切实做好疫情后学生的心理“复位”工作,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一次电话“家访”。

1.目的:通过电话家访了解学生近况,对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干预。

2.时间:复学前

3.要求:对每一位重点关注的学生,进行电话“家访”,了解疫情期间每个学生居家生活的状况,并做好记录,包括学习情况、思想状况、亲子关系、体育锻炼等,对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干预,提升心理免疫力。对于8类重点学生群体、来自特殊家庭的学生、对返校有抵触心理的学生、复学后明显不适应的学生要格外留心、高度警惕。

二、开展返校后学生心理评估工作。

1.目的:对返校的所有学生组织一次心理健康筛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

2.时间:返校后1周内

3.要求:各学院要做好筛查的组织工作,要结合心理健康筛查及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心理委员、寝室长、宿管员的日常观察,确定需要关注的学生名单并对心理问题严重性进行评估,确定学生心理危机类别,建立一生一档一案,及时进入预警干预程序,一人一策,分类干预,努力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化解。对8类重点学生群体和特殊学生群体,要优先、重点给予关注。

三、组织一系列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目的:结合“5·25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的活动,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出现危机如何自助,或寻求帮助。

2.时间:5月中旬-6月下旬

3.要求:各学院要充分结合“返校第一课”、思政课、主题班会等,上好“心理健康课”,依托心理服务部等学生组织,开展线上心理沙龙、朋辈互助等活动,深化以“生活观、生命观、生态观”教育为主线的“三生”教育。

四、组织至少一次谈心谈话。

1.目的:通过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学生动态,做好重点学生的关心关爱工作,畅通心理危机干预信息渠道。

2.时间:本学期内

3.要求: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谈心谈话,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好谈心谈话工作,与学生进行一次深入的沟通交流,倾听学生的声音,了解学生的烦恼,化解学生的郁结。鼓励学生之间开展“朋辈谈心”,通过沟通交流清理“心理垃圾”。

五、组织一次系列心理培训。

1.目的:通过专题讲座,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提升学生危机应对能力,对压力和负面情绪有客观的认识和妥善的处理。

2.时间:5月8日、5月20日

3.要求: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积极加油站云端心理微课堂”的宣传、组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培训平台:钉钉直播

讲座1:《一边焦虑一边成长》  

主讲人:朱婷

时间:5月8日     15:00-16:00  

讲座2:《危机下的自我照顾——压力与情绪管理》

主讲人:骆飞霞

时间:5月20日    14:00-15:00

在完成以上工作的同时,各二级学院要在日常管理中高度关注以下8类重点学生群体:来自重点疫区的学生、家属或自身患有新冠肺炎学生、毕业班学生、各类精神疾病的学生、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明显性格偏差的学生、亲子关系不良的学生等。特别关注并了解特殊家庭的学生,如离异家庭、单亲家庭、贫困家庭、父母关系不良家庭等,做好关心关爱和帮扶工作。

学生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