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宁城院学〔2019〕59号《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结合我校班主任工作实际,现启动2019-2020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2020学年全体班主任
考核组织
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部署,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班主任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
班主任岗位履职情况及工作实绩。
采用个人总结、学生评价、学院评价等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其中学生评价占总分值的50%,参与班主任工作评价的学生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80%。学生评价统一采用学校制定的学生评议表。学院评价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考核指标,考核指标要充分体现不同年级段学生的诉求和班级及其学生的奖惩情况。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
1.个人总结
班主任要根据当学年的考核要求,进行工作总结。如实填写《班主任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并上交所在学院。
2.学生评价
由各学院组织所属班级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评议当学年班主任工作。统一采用学校制定《学生评议表》(见附件1)。
3.学院评价
各学院根据考核指标,组织学院辅导员、班级任课教师及有关人员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议。
4.综合评定
各学院根据考核情况,给出班主任评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需在院内公示两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交学工部备案。
五、考核结果
1.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
2.“优秀班主任”数按不超过所在学院班主任数的15%确定。具体名额见下表:
学院 | 班主任数 | 优秀班主任数 |
商学院 | 45 | 6 |
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 | 38 | 5 |
艺术学院 | 32 | 4 |
旅游学院 | 31 | 4 |
国际学院 | 55 | 8 |
景观生态学院 | 31 | 4 |
财会金融学院 | 25 | 3 |
合计 | 257 | 34 |
六、提交材料
1.院级班主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2.班主任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3.优秀班主任推荐表(见附件3)
以上所有材料的书面及电子文档请于2020年9月20日前交至学生处闫福华,邮箱724205337@qq.com。
附件:
学生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