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一审:二审:三审: 创建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20-08-31

  

各单位(部门):

新学期即将开始,为保证开学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整体安排,现将近期学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老生报到注册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学生将于9月13日返校报到,各学院务必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学生返前填写《宁波市学校新学年开学初健康申报表》,一人一档。通知学生准时报到,务必做好学生返校和实习报到情况统计。对未能按时返校或实习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一定要及时与本人、家人及实习单位取得联系,了解未按时报到原因,并督促其及时报到;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报到学生,应要求其及时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又未如期报到学生按照旷课处理,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对于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未能按时报到学生,请各学生工作负责人定要抓紧落实学生动向,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生处联系。请各学院于9月13日19:00,9月14日10:00之前将学生返校情况电子文档汇总表(详见附件1)发送至学生处王钻处。

二、日常管理工作

1.每日健康打卡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学生返校后仍然实行每日早中晚三次体温自检和定位打卡。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准时、主动在“钉钉平台”完成每日健康打卡,对未打卡的学生要第一时间进行跟踪,经多次提醒仍未打卡的学生按照相关要求给予严肃处理。学院要严格监测学生体温状况,发现发热学生及时启动应急方案联系校医处理。

2.进出校园管理

开学后,校园实行严格管理,学生离开校园需在“钉钉平台”进行备案,根据平台生成的二维码出入校园,告知学生非必须不离甬,如确需离甬要第一时间在“钉钉平台”发起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离甬。

3.垃圾分类

为进一步深化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和环保意识,本学期开始将在学生社区实施生活垃圾 “定点定时”集中投放(定投时间:早中晚课前一小时),厨余垃圾破袋投放各学院要组建好垃圾分类督导组,做好学院学生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检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4.学生事务服务

学生事务服务大厅将于9月12日开始服务,请各学院做好服务准备工作,安排并指导大厅工作人员,梳理好服务内容,并于9月13日下班前将下周大厅工作人员安排交至学生处戴艳处。

5.辅导员社区值班

请各学院以周为单位做好本学期辅导员学生社区值班安排,本学期于9月12日开始辅导员社区值班工作,请各学院及时安排开学初值班力量。

三、学生教育与关怀

1.学生思想动态排摸及引导

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尤其是对暑假期间家庭有异常或突发事件的学生及实习学生的思想状态要重点关注。根据排摸情况,形成本学院的思想动态报告,请于9月28日前将书面材料交至学生处张淑芳处(模板见附件3)。平日里要加强对学生的学习指导,辅导员、班主任要主动与任课老师开展交流,了解掌握新学期课程结构,帮助学生熟悉新学期课程情况;对于学习成绩有较大问题的学生,要及早提醒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组织教师、学生骨干开展“学习帮扶、生活帮扶、心理帮扶”等活动。

2.安全教育

做好安全教育,帮助学生认识到非法网络传销活动的隐蔽性、欺诈性、危害性;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现金、银行卡、贵重物品,防止被骗、被抢、被偷,发现问题及时报警;掌握学生在外实习情况和课外活动情况,关心实习学生的生活、安全情况。

四、其他工作

1.上报本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学期学院学生工作计划,于9月28日之前将工作计划的电子文档汇总到学生处张淑芳老师处。

2.请于9月28日之前,将班主任聘任情况、辅导员分工情况,电子及纸质材料汇总至学生处闫福华老师处(见附件4、附件5)。

 

附件: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2.关于进一步推进学生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学生思想动态报告(参考模板)

4.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班主任情况统计表

5.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分工情况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