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一审:二审:三审: 创建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20-09-30

  

各二级学院:

为增强学生心理健康意识,了解新生入学后的适应情况,现就我校2020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20级全日制在校生 

二、测试安排

1.10月22日前,做好普查相关准备,完成测评系统调试、学生资料确认等工作。

2.10月23日-27日,各二级学院完成测评时间、机房安排,10月26日,部分班级进行试测。10月28日前,各学院面向新生班主任开展2020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专题培训,心理中心对相关学生助理进行专题培训。

4.10月29日(周四)-11月11日(周三),正式进行新生心理普查、补测等。

5.11月20日前,进行测评后数据统计和分析反馈;12月25日前,进行新生抽样访谈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以实际情况为准。

三、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合理安排时间。为保证学生有充裕的时间完成测评,预留1个小时测评时间,尽量不要选择在比较匆忙和紧张的时间段内测试,如中午吃饭的时间段,以免影响测评有效性。

2.做好测前保障。请各二级学院做好机房检查,做好技术保障,为保证测评过程流畅性,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搜狗(极速模式)、火狐、谷歌等浏览器。

3.做好测前宣传。让每位班主任和新生了解本次普查的意义和测试流程(见附件),以保证测试过程的规范和顺利,保证结果的有效性。

4.规范施测。以班级为单位,以班主任为主试,做好测试的组织和指导,按照测试量表的指导语要求,逐步完成测试(操作流程见附件,一般测试时间为30-50分钟)。

5. 测评过程中,如有问题,可联络骆老师(515828)、朱老师(610490)。

 

附件:《2020级新生心理普查测评流程说明》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