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原定于2021年12月4日举行的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1日)考试,现初定于2022年3月27日(周日)举行。为使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
请考生在3月24日9时至3月27日9时30分,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请提早打印准考证,并认真核对下载的准考证各个栏目,发现错误,立即与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电话:0574-88122236)。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03月27日周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计算器、快译通、电子词典、书籍、报刊等有关资料和手机、电子产品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已带者,应关机并放置至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至考位。
(二)考试当天每位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社会保障卡、驾驶证)、《考生健康申报表》以及需提供证明材料才能参加考试的有关材料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四)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需测量体温、出示“行程卡”和“甬行码”。每位考生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需测量体温、按工作人员要求扫码。“行程卡”和“甬行码”为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经确认体温超过37.3℃或红码、黄码、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有*号标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五)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nbcc.cn)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请考生关注我校考试时间并合理安排行程。
(一)禁止参加考试情况:
1.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的确证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行程卡”和“甬行码”红码、黄码的考生。
2.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
3.目前在中高风险地区和被执行各类健康管理措施的,包含“14+7、3+11、2+14”,管理期未满的考生。
(二)需提供证明材料才能参加考试情况:
1.考前14天内健康监测正常,无发热(体温低于37.3度)、胸闷、干咳、腹泻等症状;如出现以上症状的,须经当地医院就诊确认排除新冠肺炎,凭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医院诊断证明报到。
2.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和省内行程卡带*的考生,凭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申请进校。
3.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严格执行“14+7+7”健康管理后,须额外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考前近48小时内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
4.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方可参加考试。
(三)笔试现场备查文件
《健康申报表》原件(手写签名,落款日期为笔试当日)。有上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另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肺部影像学无异常证明原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随着疫情形式发展,若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我校将以通知或短信形式告知,请考生关注。
六、提交健康申报材料
每位考生需提供考试前14天内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附件)和健康承诺书(附件)以及需提供证明材料才能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于3月24-26日(截止至26日16:00)发送至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箱:rsczp@nbcc.cn,,联系电话:0574-88122236。邮件以报考序号+考生姓名为文件名(例:01+考生张三的健康申报材料)。上述材料未按时提交者,不得参加考试。
注: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考生健康申报表和健康承诺书: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和健康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后扫描。
附件:1.健康申报表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