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
为了做好2022年度二级学院(部)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宁城院党〔2022〕5号)文件要求,请有考核任务的各职能部门,根据学校“十四五”规划及各项子规划、2022年度“双高”建设任务和党政工作要点等,制定2022年度部门所属业务对应的二级学院(部)绩效考核办法(见附件1,二级学院(部)绩效考核职能处室考核办法),从重点工作维度,按照本部门需要对二级学院(部)进行考核的观测点及分值,明确评价标准与打分方式,将可量化的指标按二级学院(部)进行细化分解,并为每个观测点选定1-2个标志性成果(例如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奖项、排名等);从常规工作维度,对需要二级学院(部)配合的常规工作,建立负面清单,明确对应的观测点和扣分标准。
附件电子表格请于3月22日下班前交质量管理办公室汇总,联系人:丁国威,联系电话:684963,纸质稿盖部门章,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后一并提交。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