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学校教学督导委员的通知

来源: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一审:二审:三审:王明霞 创建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22-05-12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学督导运行机制,强化教学督导职能,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根据《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试行)》(宁城院政办〔20214号),现向各学院(部)选聘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

一、选聘名额

各学院(部)(不含创业学院)推荐一名。

二、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秉公办事,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身体健康,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从事教学、教学管理或研究工作经历五年以上,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大的影响。

三、选聘程序

1.各学院(部)组织推荐;

2.质量管理办公室(督导办公室)审核;

3.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请被推荐人员填写《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委员推荐表》(见附件),于519日前提交质量管理办公室(督导办公室),联系人:徐海兰,联系电话:88122202

附件: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委员推荐表

                          质量管理办公室(督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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