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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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宁波市教育服务乡村振兴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一审:二审:三审: 创建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22-05-18

各单位(部门):

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征集教育服务乡村振兴优秀案例的通知》(附件1),现将该通知予以全文转发,并根据通知精神,就我校具体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共同富裕,全面总结梳理各地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服务乡村人才振兴、产业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文化振兴等五大振兴的具体措施做法与成效,彰显宁波教育争做“重要窗口”模范生的使命担当,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目标

1.总结提炼宁波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实践中的优秀经验与做法。

2.充分展示宁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优秀成果。

三、征集要求

(一)要求主题明确、措施得力、数据真实、成效显著,有真实准确的数据与服务对象。

(二)题目自拟,字数不少于4000字。

(三)注重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不追求理论深度,理论性很强的学术论文与调研报告不在本次征集之列。

(四)文本排版要点如下:

1.文本要求:文章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每段首行缩进2个字符,全文为1.5倍行距。

2.格式要求:案例报告由问题导入、对策实施、成效展示、结果反思等四个部分组成。

(五)案例文后标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凡以第一作者身份报送参评案例的,每人限报1篇,作者署名不超过2人。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活动文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2.材料应是原创作品,文责自负,若发现抄袭或做假,取消评选资格;后续如果对优秀案例材料汇集交流或出版,视同同意。

3.本次评选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推荐优秀案例参加上一级评选。

四、材料要求

1.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申报者需提交优秀案例材料纸质稿一式4份,word版一份,电子版以“优秀案例+案例名称+姓名+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格式命名。

3.提供《汇总表》(附件2excel版一份,纸质版1份并签字盖章。

五、截止时间

学校受理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241116:00止,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部门)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版材料汇总后统一交至行政楼507室,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至联系人,或发送至邮箱housuhong@vip.qq.com

联系人:候苏红    联系电话:687231

  

附件:1.关于征集服务乡村振兴优秀案例的通知

2.宁波市教育服务乡村振兴优秀案例汇总表

附件请点击此处下载

  

科研处/地方服务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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