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的通知

来源: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一审:徐海兰二审:丁国威三审:王明霞 创建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22-09-22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 2022 年下半年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28 号)的要求,现就我院2022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数据采集是教育部对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的全面监测,也是我校开展提质培优行动、双高校建设、省督导评估等重点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和数据基础,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任务,加强协作,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严格遵照时间节点完成数据采集任务。

二、采集平台

本次数据采集使用“全国职业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登录网址:http://172.18.0.90/

用户名:教工号

密码:教工号(请及时进行修改)

数据采集时间: 202191日至2022831日(财务数据按2021自然年度)

三、采集时间进度安排

1.99日,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完成数据采集平台的安装。

2.923日,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完成相关数据源表的填报。

3.926日,质量管理办公室完成基础数据表和专项数据表任务分配。

4.9月底,召开工作任务布置会和培训会,具体见会议通知。

5.927日至1023日,各职能部门完成数据表的填报和审核工作。

6.1024日至1031日,全体教职员工完成“基本信息表”、“授课表”、“教材选用表”和“教科研业绩表”四份表格审核。

7.111日至1124日质量管理办公室完成全校数据的汇总、审核、分析与修正,并报校长办公会通过。

8.1125日,平台数据上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统筹安排。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各填报单位要深入研究、科学分析本部门填报的数据,将学校各项办学优势和办学成果通过精准的数据充分展示。

(二)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平台各数据表关联性强、逻辑性强,各填报单位(部门)做到应采尽采,提高填报质量。

 

附件:1.数据采集分解方案

2.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名单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