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校《“数字赋能、绩效导向、五维一体”的职业院校教育评价改革探索与实践》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切实以教育评价改革为导向,持续增强学校事业发展动力和活力,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学校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加快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成果导向,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严格对照方案中的目标任务、工作举措、进度安排逐一落实。对于持续推进的改革任务,要长期坚持,做好阶段效果评估;对于有进度安排的改革任务,部门要细化任务清单,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明确责任人,集中力量推进,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二、严格对标,开展负面清单自查清理
破立并举,坚决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各牵头部门要严格对照国家和省教育评价改革相关文件要求,举一反三,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评价工作再次进行全面、细致地摸排,改革举措要敢于创新突破,在评价工作中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征。
三、认真总结,强化典型经验凝练推广
党建引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各牵头部门要强化党建引领、深化改革创新,加大对新出台评价文件或政策的宣讲力度,合理引导改革预期,增进师生共识,推动政策制度最终落地见实效;要认真总结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巩固改革成果。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部门典型案例进行遴选,对于部分具有代表性、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将上报省教育厅。
四、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牵头部门于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16:30前,按照我校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工作方案(附件1)中的进度安排,细化落实本部门改革工作任务清单(附件2),将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zgb@nbcc.cn,纸质版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送至质管办。报告要求内容详实、简洁凝练、数据准确。根据上级要求,各部门还应及时总结梳理,并于每季度末,将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进展情况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gb@nbcc.cn,首次报送日期为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我校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工作方案
附件2:部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3: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进展情况表(季报表)
办公室、质管办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