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一审:顾文成二审:陈森锵三审:丁俏蕾 创建部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发布时间:2024-04-17

按照《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年2月29日)要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原则,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吴禹韬、罗炀、柳余挺、姜文靖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4月24日(周三)上午9:00-11: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室(7号楼410室)。

三、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下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面向优秀辅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纸质《报名表》(附件)(要有照片、申请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5.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6.公告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中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年度考核优秀证明或获奖证书等)。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四、其他事项

1.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若因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空出面试入围名额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参加资格复审,由人事处电话通知递补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  邮编:315100

咨询电话: 0574-88122236 (联系人:顾老师)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