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五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

来源: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一审:郭晨蔚二审:丁磊三审:舒卫英 创建部门:质量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4-03

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五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第五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案例要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贴近教育强国、教育强省重点任务,真实可靠,具有典型性、示范性、有效性。

案例材料要直奔主题,讲清楚实施背景、创新举措与工作成效,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图表原则上不超过2张,同时提供300字以内的案例简介。

二、报送要求

1.本次案例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

2.已入选前四批省级典型案例不重复上报。

请有意向申报单位(部门)根据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4月15日前上交《教育评价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至质量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郭晨蔚办公室6-312联系电话:13958206336(666336)。

附件: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推荐表.docx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