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城科[2019]001号 审核人:钱斌华
各单位(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市级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现就2019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锻造社科甬军、多出优秀成果为目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重点围绕事关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开展研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支撑。
二、课题类别
2019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后期成果申报课题三类。
(一)重点课题
重点课题是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设立的经费资助额度较大的课题。重点课题设申报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必须根据选题指南进行申报,不得更改课题名称。
(二)一般课题
一般研究课题分为经费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两类。
1.经费资助课题为市社科规划办立项资助课题。
2.自筹经费课题,是申报者自由选择选题的市社科规划办立项不资助课题。申请自筹经费课题项目,在申请表中填写资金来源,并由提供资金方做出承诺。
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择申报的立项资助课题。申请人须在《申请表》中的相应选项中作出明确选择,且只能选一项。
(三)后期成果申报课题
后期成果申报为常年受理的应用对策类资助课题。此类课题只以已完成的成果形式申报,即决策建议稿+研究报告,不事先立项。申报者可依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019年度后期成果申报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2)提供的选题进行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此类课题的研究者应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决策咨询意识,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过科学扎实的调查和实证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已经上报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市社科规划应用对策类课题。
三、成果形式、结题方式、资助经费和申报要求
(一)成果形式
1.重点研究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
2.一般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公开论文发表。
3.后期成果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
(二)结题方式和资助经费
1.重点课题
重点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决策建议稿一般控制在4000字左右,研究报告文字量在15000字以上。决策建议稿必须经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主办的《社科成果专报》刊发,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方可结题。其中,每项课题研究经费为5万元,立项后拨50%,课题结题后再拨50%。如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每项加拨经费2万元。
2.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论文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发表时的第一作者必须为课题负责人,论文内容须与课题设计相一致。论文在二级及以上期刊刊发或收录,且标注“宁波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的,可免于评审鉴定,直接通过验收。未能在二级及以上期刊刊发的和未标注“宁波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的,须经过评审鉴定,确定是否通过验收。结项的论文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内容上必须紧扣所承担课题的主题和研究范围。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0字。
每项课题研究经费1万元,立项后拨付50%,课题结题后再拨50%。
3.后期成果申报类课题,其决策建议稿须经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主办的《社科成果专报》刊发,并附上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报告。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直接立项并予以结题的,每项课题研究经费2万元;未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但通过评审予以立项并结题的,每项课题研究经费1.5万元。
(三)申报手续和相关要求
1.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申报只能选一项。申报时应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提示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
2.后期成果申报课题可以和其他课题兼报,不受数量限制。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后期成果申报课题基本信息表》。
3.相同内容已列入省级和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承担本市年度社科规划课题未按期完成者,不得申报。
4.2019年宁波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与一般课题立项项目须在2019年11月31日前完成结题。
四、其他
1.申报材料由各学院汇总后统一交至科技处。具体包括:
(1)申报一般和重点课题需提供《课题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所在单位(部门)签字盖章,《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十一份,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A4纸打印,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
(2)申报后期成果课题需提供《后期成果申报课题基本信息表》、决策建议稿、研究报告原件一式三份,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其中一份所在单位(部门)签字盖章,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
2.课题申报所需的其他材料(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申请表、课题设计活页、汇总表等)详见附件3-7。
3.重点和一般课题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10日止,逾期不予办理;后期成果申报课题常年受理。
联系人:刘孟迪 短号:648460 邮箱:liumengdi@nbcc.cn
附件:1.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019年度重点课题选题
2.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019年度后期成果申报课题选题指南
3.2019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表
4.2019年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般)申报表
5.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6.2019年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后期成果)申报表
7.2019年年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地方服务合作处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