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2023年4月3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考核,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拟聘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 和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职称 |
1 | 专任教师 | 徐生 | 男 | 1979.06 | 宁波大学工程力学专业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副教授 |
2 | 专任教师 | 张慧 | 女 | 1993.11 | 韩国培材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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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574-87415031,0574-88122236,联系人:李老师、顾老师,电子邮箱:jiwei@nbcc.cn。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