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及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原工作单位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原聘岗位等级时间拟调入单位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备注姚哲女1992.04英国诺丁汉大学计算机科学专业研究生硕士副教授2022.12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09公开招聘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技七级2023.0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技七级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5月23日起至5月29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81422236,联系人:顾老师。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