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年2月29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环节,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备注 |
校园安全管理 | 吴禹韬 | 男 | 1995.11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 本科/学士 | 1.2020年3月至今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2021、2022、2023年度考核优秀。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反映。
联系电话:0574-87415031,0574-88122236,联系人:李老师、顾老师,电子邮箱:jiwei@nbcc.cn。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