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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鄞州校区一楼食堂、二楼食堂经营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鄞州校区一楼食堂、二楼食堂经营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8日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鄞州校区一楼食堂、二楼食堂经营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NBITC-202320319二、项目概况:子包号招标内容(服务区域)经营范围经营内容合同年限1鄞州校区一楼食堂大众餐厅、档口(不超12个),餐座不少于1560个。早、中、晚正餐及各类点心。采取3+2年形式,即招标人对中标人3年合同期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顺延续签2年合同。2鄞州校区二楼食堂大众餐厅,教工餐厅、档口(不超15个),餐座不少于600个。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26条的资格条件的规定,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2023-06-08
10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鄞州校区学生宿舍热水供应BOT模式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鄞州校区学生宿舍热水供应BOT模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是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购程序由采购人按实际情况确定,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鄞州校区学生宿舍热水供应BOT模式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ZJZC-231117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招标项目概况(内容、项目概况等):品目号采购内容服务期限/鄞州校区学生宿舍热水供应BOT模式服务10年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3投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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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采购2023学年至2025学年校(园)方责任险和学生实习险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采购2023学年至2025学年校(园)方责任险和学生实习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BMC-20231102)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前来投标。本项目为非限额以上政府采购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一、项目概况标段项目内容数量技术/服务要求招标控制价(人民币)一校(园)方责任险1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如中标人在上一年合同履约情况同招标人要求有差异,或遇到政策变化,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8元/人/学年毕业生实习险17元/人/学年非毕业生实习险4元/人/学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一般要求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机构登记证明;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2、特定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并具有保险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注册地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3)投标人必须是《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风险管理工
2023-06-02
129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开招聘专任教师部分岗位资格复审的通知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3年4月3日)规定的程序,经报名、资格初审,本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部分岗位已进入到资格复审阶段。现就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生资格复审请收到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格复审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取消考试资格。(一)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报名表》(附件)(要有照片、申请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往届毕业生的,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属于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业推荐表替代毕业证,且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
2023-05-29
2507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2023年4月3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考核,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序号拟聘岗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和专业学历及学位1专任教师苏晨女1987.2韩国世宗大学国际贸易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7415031,0574-88122236,联系人:李老师、顾老师,电子邮箱:jiwei@nbcc.cn。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5月23日
2023-05-23
847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2023年4月3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考核,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序号拟聘岗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和专业学历及学位1专任教师张银女1987.4菲律宾莱茜姆大学国际酒店与旅游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7415031,0574-88122236,联系人:李老师、顾老师,电子邮箱:jiwei@nbcc.cn。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4月24日
2023-04-24
1966
关于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基建专户开立项目的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基建专户开立项目二、项目编号:NBMC-20231050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4月4日五、评标结果:项目内容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候选人地址投标报价(中标利率)活期存款利率协定存款利率通知存款利率定期存款(一年期及以内)基建专户开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江北区人民路73号在央行基准利率基础上加 10BP在央行基准利率基础上加 40BP在央行基准利率基础上加 40BP在央行基准利率基础上加 40BP六、其他事项: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七、联系方式1、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啸科、洪心怡、王裕挺、张林琳、罗薇联系电话:0574-83863352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5号永煌大厦9楼2、招标人: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0574-88122205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9号附件信息:
2023-04-19
328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专任教师7岗位考试成绩的通知
根据《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2年10月25日)及学校相关考试通知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或试讲)和面试等程序,现将考试成绩公布(按考生姓氏笔画排序)如下:一、工作人员报考职位姓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教育管理王峥琰83.50 76.70 79.420 王雪80.50 79.73 80.038 孔令楠78.00 79.67 79.002 刘思锶78.50 83.00 81.200 刘洋78.00 86.04 82.824 刘倩79.50 81.37 80.622 李秋云78.00 83.50 81.300 李媛媛84.00 84.97 84.582 岑启丰79.00 85.40 82.840 陈梦亭84.00 82.77 83.262 陈琳81.00 82.80 82.080 周柔儿80.00 81.77 81.062 郑王怡80.00 82.37 81.422 郑含79.00 80.47 79.882 赵婷婷78.00 79.57 78.942 俞百灵78.00 80.17 79.302 俞慈博87.00 86.
2023-04-16
2738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公开招聘专任教师7岗位试讲成绩的通知
根据《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2.10.25)要求,学校已组织专任教师7岗位试讲,现将试讲成绩公布如下:岗位试讲顺序成绩备注专任教师712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4月14日
2023-04-14
1108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开招聘心理辅导员岗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的通知
按照《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2.10.25)要求,学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审查,按照公告中“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的要求,从招考职位中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心理辅导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进行再次递补,递补人员为:苏玥雯。人事处将电话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上述人员及时参加。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4月13日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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